【網友詢問】
大仁您好,我一直有在追蹤你的 FB,想跟你請教關於「告知事項」的部分。
最近,我老公要投保一張失能和壽險的保單。
但是業務員說不用附健檢報告,不用告知,請問這個判斷的標準是什麼?
大仁回答
首先,先針對告知事項這點:
業務員說不用附健檢報告,不用告知。
請問這個判斷的標準是什麼?
在要保書的「告知事項」,通常會問到「兩年內建康檢查」。
關於「健康檢查異常」的判斷標準,總共有三個條件。
(1)過去兩年內,有接受健康檢查。
(2)有異常情形。
(3)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。
同時符合上面三點,就需要誠實告知。
健康檢查報告怎麼看?
以下為當事人同意提供的檢查報告,大仁就逐項說明:
「逆流性食道炎」
醫師建議到家庭醫學科或消化內科,門診追蹤「治療」。
▲ 提到「治療」字眼,需要告知。
「胸部 X 光異常」
需要門診追蹤「診療」。
「腸道清潔不佳」
要重做大腸鏡「檢查」。
「尿酸偏高」
需要門診追蹤「診療」。
▲ 三項需要「檢查」或「診療」。
「腎絲球球過濾率略低」
門診「追蹤」即可,通常無大礙。
▲ 沒有符合「檢查」或「治療」。
「脂肪肝」
需要腹部超音波「檢查」
「多顆胃息肉」
需要做胃鏡「檢查」
▲ 超音波檢查跟胃鏡檢查,在告知範圍。
有問到,就得誠實回答
以上,就是當事人的健康檢查報告。
簡單來說,只要報告內容中的建議,有提到「檢查」或「治療」字眼,就需要告知。
例如「診療」,就是診察治療,裡面有一個「療」字,就需要告知。
「追蹤」通常都是不嚴重的病況
例如,上面「膽固醇偏高」、「腎絲球過濾率偏低」,都是屬於有問題,但沒有需要即刻治療的情況。
就像是體重較重的人,絕對是紅字,但醫師也只會建議你要改善飲食,觀察體重。
想瞭解更多「健康檢查」,大仁已經寫過系列文章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參考:
結論
最後,大仁要提醒大家,應該告知的,就得好好誠實說明。
像這個案例,百分之百是屬於應該告知的,投保時得將「檢查報告」檢附上去才行。
如果,沒有誠實告知的話,後面的糾紛絕對是免不了的。
關於「健康檢查」有其他的問題,請與業務員詳細溝通確認後,再填寫告知事項。
好了,這篇文章就到這邊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備註:本篇內容為個人心得,僅供參考,不代表任何絕對判斷,實際規劃請依照個別情況判斷。
大仁的出版作品:《淺談保險觀念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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